全球监管法规更新




美国联邦新闻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撤销关于豁免未经抛光处理木料的重金属第三方检测的最终裁定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此前公布一项最终裁定,判定未经抛光处理的木料所含重金属含量未超过玩具安全标准ASTM F963-11所列上限。该裁定原计划于2015年9月15日起生效,给予未经抛光处理的木料免检权,免除ASTM F963-11中所列的第三方重金属测试。然而,由于收到大量反对意见,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于2015年9月10日撤销该项最终裁定,并不再就此设定评议期。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计划就其收到的反对意见单独发布一份公告。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就将有机卤化物阻燃剂列为“禁用有害物质”的立法申请征求意见

2015年8月19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就一项立法申请发布通告,就将添加有机卤化物阻燃剂的数类产品列为《联邦有害物质管理法》(FHSA)中“禁用有害物质”的申请征求意见。该项申请由地球正义环境法律事务所(Earthjustice)、美国消费者联盟(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联合其他组织共同提出,他们认为这些阻燃剂被广泛用于特定种类的消费品中,并会从产品中释放出来、扩散到室内环境中。此外,他们还提出,由于其固有毒性,接触这些化学品可能会损害人体健康,扰乱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和免疫系统,甚至诱发癌症。

该立法申请提出禁止在软垫家具、儿童用品、儿童护理用品中使用有机卤化物阻燃剂,并禁止在玩具、床垫和电子产品的塑料包装中添加此类成分。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在2015年10月19日前继续听取有关该项立法申请的意见。更多信息见于联邦公告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海关边境保护局(CBP)对贸易信息试行“单一窗口”电子归档系统,开通自愿报名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海关边境保护局(CBP)联手,计划试行“单一窗口”系统,对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管制下的消费制成品的部分贸易数据进行电子归档,以评估该电子归档系统。“单一窗口”电子归档系统可用于简化贸易电子数据的收集、处理、共享和检查工作,使用该系统可使货物进出口过程中联邦机构所需文件的整理更为便捷。该试行工作的初衷是将所有受监管的进口产品的合格证书进行电子归档。然而,经与相关方协商,委员会已暂时将试行的范围限制在收集目标范围最小或执行力度最小的数据,以促进合法贸易流通,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监管力度。

有意者可于2015年10月5日前自愿报名。请点击此处获取详细信息。


美国试验材料学会(ASTM)更新商用弹簧床标准

美国试验材料学会(ASTM)已就商用弹簧床的组件、装配、使用和标签发布ASTM F381-15号标准安全规范。新规范的目的如下:

  1. 减轻使用弹簧床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
  2. 处理使用者在家庭环境中使用弹簧床的问题;以及
  3. 明确该规范不适用于批量生产的弹簧床及在水上使用的弹簧床。

不建议6岁以下儿童使用。


美国各州新闻



缅因州《儿童产品法》有毒化学物质种类更新

2015年7月21日,缅因州环境保护部(DEP)例行发布了每三年公布一次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删除了升格为优先化学品的和不符合高危化学品标准的化学物质。目前该清单上共有36种物质

此外,缅因州环境保护部认定甲醛为优先化学品,需经过报告才可用于特定儿童产品中。该条例于2015年7月26日生效,要求自该日起180天内进行报告。更多内容 在此插入附件中的096c885.PDF文件


加利福尼亚65号提案:近期措施和60天通告

1986年,针对人们日益担心接触到有毒化学品这一问题,加利福尼亚州的选民通过了加利福尼亚州65号提案。自提案通过以来,许多诉讼案件推动了加利福尼亚州65号提案中含致癌或危害生殖健康的化学品产品清单的修改。

近期修改如下(自2015年第三季度以来):

来源 化学物质 限制
鞋类 油漆或表面涂层大于90 ppm; 聚氯乙烯(PVC)大于200 ppm; 除立方氧化锆、水晶、玻璃、人造钻石外,其他所有材质大于300 ppm
洗发水 椰子油二乙醇胺浓缩物(椰油酸二乙醇酰胺) 修正案和/或警告标志中去除该物质
无火香薰 任何可接触部件中铅含量小于90 ppm; NIOSH擦拭实验中最高含量为1微克

此外,下表为2015年第三季度近期60天通告清单,清单包括受调查的化学物质和产品。第三季度行业新闻概要更新-65号提案之60天通告

化学物质 产品/ 来源 通告次数
Acetaldehyde Electronic Cigarette Devices 1
Liquids used with Electronic Cigarette Devices 1
Acetaldehyde, Formaldehyde Gas Electronic Cigarette Devices 1
Acrylamide Vegetable Chips and Vegetable-based Snack Products 1
Benzophenone Sunscreen 2
Cadmium Dietary Supplements 1
Carbon Monoxide Insect Fogger 1
Coconut oil diethanolamine condensate Shampoo 1
Di(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 Bath tub Mats 1
BBQ Grill vinyl grips 1
Cat Litter Mat 1
Cleaning Brushes 1
Clothesline 2
Cord 1
Ear Muffs 1
Floor Protectors 1
Gloves with Vinyl/PVC Components 1
Hand Tools 1
Headphones with Vinyl/PVC Ear Cushions 2
Hose 2
ID Clips with Plastic Straps 1
Kitchen Tongs 1
Pull-On Overshoe 1
Safety Goggles 1
Seat Cover 1
Shoe Horn 1
Sports Armband 1
Stools with Vinyl/PVC Upholstery 1
Tile Nippers 1
Vinyl Toilet Seat 1
Vinyl/PVC Art Cases 1
Vinyl/PVC Bicycle Lock Cables 1
Vinyl/PVC Cables 1
Vinyl/PVC Charms 1
Vinyl/PVC Cords 1
Vinyl/PVC Earplug Cords 1
Vinyl/PVC Extension Cords 1
Vinyl/PVC Gloves 1
Vinyl/PVC Holiday Door Decorations 1
Vinyl/PVC Notebook Covers 1
Vinyl/PVC Planner Covers 1
Vinyl/PVC Racquet Cases 1
Vinyl/PVC Speaker Cords 1
Vinyl/PVC Toiletry Bags 2
Vinyl/PVC Tool Grips 4
Vinyl/PVC Zipper Pulls 1
Di(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 Di-isodecyl phthalate (DIDP), Diisononyl phthalate (DINP) Speaker Cord 1
Duct Extension 1
Di(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 Diisononyl phthalate (DINP) Gloves with Vinyl/PVC Components 1
Hose Reel 1
PVC Flexible Pipe 1
Safety Goggles 1
Toilet Seats 1
Vinyl/PVC Tubing 1
Waterproof Pouch 1
Di(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 Di-n-butyl phthalate (DBP) Rain Boots 1
Di(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 Lead Brass Accessories, Vinyl Tool Grips 1
Coasters 1
Measuring Tapes 1
Vinyl/PVC Tool Grips 1
Diethanolamine Self Tanning 1
Di-isodecyl phthalate (DIDP), Diisononyl phthalate (DINP) Cord Protector 1
Deck Sprayer 1
Gloves 1
Pet Carrier 1
Pull-On Overshoe 1
Shoe Bag 1
Vinyl Dog Toy 2
Vinyl Tubing 1
Diisononyl phthalate (DINP) Cable protector 1
Charging Cable 2
Compression Tool 1
Drawer Liners 1
Extension Cord 1
Eyelash Curler Grips 1
Hand Tools 1
Spa Water Seat 3
Vinyl/PVC Gloves 13
Vinyl/PVC Tool Grips 5
Di-n-butyl phthalate (DBP) Hand Tools 1
Sandals 1
Lead Belts Made With Leather, Vinyl or Imitation Leather Materials 2
Ceramic Pie Weights 1
Clothing Made with Leather, Vinyl or Imitation Leather Materials 2
Footwear Made With Leather, Vinyl or Imitation Leather Materials 1
Mugs with Exterior Decorations 1
Wallets, Handbags, Purses and Clutches Made with Leather, Vinyl or Imitation Leather Materials 2
Lead and lead compounds Brass plumbing fittings 1
Ceramic Mugs with Exterior Decorations 1
Dietary Supplements 18
Hose Bib, Gas Valves 5
Tris(1,3-dichloro-2-propyl) phosphate (TDCPP) Dome Tents 5
Tent Fabric 1


美国各州立法提议

美国各州法律最新修订请见下表:

包装

法案 生效日期 来源
加利福尼亚州 AB 1435修订案规定,2019年之前,将瓶装饮料玻璃容器、食品或饮料玻璃容器从有毒物质包装预防法案(有毒物质公示法案)里规定的有毒物质里删除,有效期至2019年。针对玻璃包装的金属浸出问题,有毒物质控制局须在相关产业的帮助下予以评估,并于2018年1月1日前做出报告。 免除条款有效期至2019年1月1日 AB 1435

高度关注物质

法案 生效日期 来源
华盛顿州 SB6131法案要求华盛顿生态部(DOE)开展化学行动计划,以最终确定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行动。根据要求,生产商需向生态部提供其产品所用化学物的相关信息。包括商业产品和生活用品。自2016年1月1日起,每隔两年,每组资源中至多两种化学物将被抽检。 成为法案之日起即刻生效 SB 6131

阻燃剂

法案 生效日期 来源
加利福尼亚州 SB 763法案要求一家儿童产品制造商对阻燃剂添加超过1000 ppm的产品加以标示。 未知 SB 763


国际新闻——北美地区



墨西哥纺织品标签标准现已生效

2014年11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在政府公报中公布了两项最新纺织品标签国家标准:NMX-A-2076-INNTEX-2013和NMX-A-6938-INNTEX-2013。这两项标准现已纳入墨西哥的官方标准NOM-004-SCFI-2006,将作为强制性标签要求,于2015年9月9日起开始生效。

墨西哥政府表示,将为制造商、进口商和经销商提供一定时间,以便按照NOM-004-SCFI-2006标准中的新要求对生产过程做出调整。期间,政府批准在该标准生效日期之前生产的国内合法产品进入市场。

NMX-A-2076-INNTEX-2013 “纺织品-化学纤维-通用名称”

该标准列出了用于标示目前在工业纺织品及其他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不同种类和属性的化学纤维的通用名称。“化学纤维”(有时也称作“人造纤维”)用于指代经人工加工制成的纤维制品,用于区分自然纤维材料。该标准符合国际标准ISO 2076: 2013 “纺织品-人造纤维-通用名称”。

该标准将取代之前的NMX-A-099-INNTEX-2007标准。

NMX-A-6938-INNTEX-2013 “纺织品-天然纤维-通用名称与定义”

根据纤维成分和产地,该标准提供了最常见的自然纤维的通用名称及定义。此外,还按照字母顺序提供了一份常用名称列表以及命名的相应标准。这项标准完全符合国际标准ISO 6938: 2012 “纺织品-自然纤维-通用名称和定义”。按照此标准, “lana”(毛) 或 “pelo”(发)等字眼现可加在某些动物纤维的通用名称之前。

该标准将取代之前的NMX-A-099-INNTEX-2007标准。


国际新闻——中美洲地区



纺织原料与纺织品的最新标签法规

中美洲经贸部长委员会通过了第59.01.08:12号中美洲技术法规(RTCA)作为纺织品的标签标准。这项强制性标准将于2015年7月23日起在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巴拿马等成员国生效。

这项法规由墨西哥的官方标准——NOM-004 SCFI-1994商业标签产品(纺织品、服装及配饰)信息改写而成。点击此处,获取更多信息。

NOM-004 SCFI-1994商业标签产品(纺织品、服装及配饰)信息

标准涉及范围:

重点要求:


国际新闻-欧洲地区



新版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EN 62115:2005/A12:2015与玩具安全法令 2009/48/EC相协调

新版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EN 62115:2005/A12:2015在与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协调后,于2015年6月12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中公布。自公布日起至2017年6月3日的过渡期内,旧版本标准EN62115:2005/A11:2012/AC:2013中所有条文均服从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EN 62115:2005/A12:2015中的主要修改:

设备类型 测量距离 传感器位置 运行状态 耦合系数
与身体近距离接触的玩具/玩具零件 0 厘米 全部表面 持续运行 0.18
掌上玩具/玩具零件 15 厘米 全部表面 持续运行 0.18
其他玩具/玩具零件 30 厘米 全部表面 持续运行 0.18


欧盟公布镍释放新标准

2015年7月,欧洲标准委员会(CEN)通过了镍释放标准1号修正案,即现行的EN 1811:2011+A1:2015标准,“评测插入人体穿孔部位的组件和直接及长期接触皮肤的产品的镍释放量”。

新标准的测试结果删除了“不确定”项,简化了符合要求。根据新标准,原有“不确定”项均归为“通过”。另外,由于测试方式存在46%的不确定性,非身体穿孔物品仅在量化结果等于或超过0.88微克/平方厘米/周时,才会认定为不通过。而对于身体穿孔物品,这一标准为0.35微克/平方厘米/周。以欧洲标准EN 1811:2011+A1:2015为准,其他相矛盾的标准最晚将于2016年1月撤销。详情见下表。


以下为新旧标准评测结果对比表

镍释放量(微克/平方厘米/周) 限量(根据 REACH法规附件XVII第27条规定) EN 1811:2011+ A1:2015 EN 1811:2011 A/C:2012
非身体穿孔产品
< 0.28 0.5 通过 通过
> 0.28 – 0.88 通过 不确定
> 0.88 Non-通过 Non-通过
身体穿孔产品
< 0.11 0.2 通过 通过
> 0.11 – 0.35 通过 不确定
> 0.35 未通过 未通过


欧盟双层床、高床新标准——EN747

2015年6月,欧盟发布《双层床、高床:安全、强度和耐用性要求》,即EN 747-1:2012 + A1: 2015标准。2015年11月之前,新标准将取代现行欧盟标准。

EN 747-1:2012+A1:2015标准主要修订如下:


新版低电压指令2014/35/EU

2008年8月,欧盟新立法框架(NLF)发表于欧盟官方公报,旨在促进欧盟内部商品市场,为欧盟市场内出售大批工业产品提供良好的、现代化的条件。新版低电压指令与其余七项指令皆与新立法框架相协调,并称为“合作协调计划”(Alignment Package)。该指令将于2016年4月20日生效。

新版低电压指令2014/35/EU重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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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裁定法规(EC) No 1907/2006(Reach法规)

2015年9月10日,欧洲法院对法规(EC) No 1907/2006(REACH 法规)进行了裁定,涉及第7(2)条和第33条,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以下三点:物品中的高度关注物质、告知和提供相关信息的责任以及总重0.1%限值的计算。

依据已有信息,欧洲法院(第三审判庭)作出如下裁决:

  1. 2006年12月18日颁布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1907/2006涉及以下内容:“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建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修订1999/45/EC指令,废除欧盟理事会法规 (EEC) No 793/93、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1488/94、理事会指令76/769/EEC以及委员会指令91/155/EEC、93/67/EEC、 93/105/EC 和2000/21/EC。2011年4月14日,经由委员会法规(EU) No 366/2011 修订。根据该法规:如所生产的产品中含有法规第59(1)条中认定的高度关注物质,应由生产商判定该物质在产品中的比重是否超过0.1%;应由复合产品进口商来判定每一组件中高度关注物质与组件比重是否超过0.1%。
  2. 2. 根据修订版法规No 1907/2006第33条,产品或其组件含有第59(1)条中认定的高度关注物质时,如含量超过物品或组件重量的0.1%,供应商应告知收货方及消费者产品含有该物质,并说明物质名称。

这表明,如果复合产品中任一组件所含高度关注物质(SVHCs)含量超过REACH法规规定的0.1%,制造商必须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整体包含0.1%高度关注物质的复合产品将不会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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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关于纺织品纤维成分标签与标识的新法规

2015年4月25日,土耳其海关贸易部就纺织品名称及纺织品纤维成分的标识出台法规No.29337。该规定于2015年4月25日生效,其中第13条“包含来源于动物的非纺织成分”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此规定符合欧盟条例1007/2011。

以下产品视作纺织品,受法规约束:

如果纺织品和其他产品组合在一起或者是组合品中的一部分,则需将成分详细列出。

标签或标识应按照法规采用土耳其文将要求的信息以标签的形式通过缝制、刺绣或者其他技术方式附在产品上,详细说明有关纺织品的信息。


有关纺织品标签与标识的一般规则

产品种类 标签及标识规定
纯纺织品 只由一种纤维组成的纺织品可标记为“100%”,“纯”,或“全部”。
羊毛裁剪及羊毛制品 若产品符合上述条件,法规附件3中列出的名称可用来描述含羊毛和纺织纤维的混合物。
复合型纤维纺织品
  1. 纺织品应根据组成纤维的重量按降序的方式标记名称和所占比重。
  2. 占纺织品重量5%以下的纤维或总重占纺织品15%的纤维应归为“其他纤维”并应在名称的前面或后面注明重量所占的百分比。
  3. 含有纯棉经纱或纯亚麻纬纱的产品,当经纱的含量最少为无浆布总重量的40%时,可以命名为“棉麻混纺”,且必须注明成分规格“纯棉经纱-纯亚麻纬纱”。
  4. 对加工过程中纺织产品的成分很难说明时,可以在标签或标识中使用“混纺纤维”或“未指定纺织品成分”。
装饰性纤维和抗静电纤维 重量百分比不超过成品的7%、单纯用于装饰的可见的、可分离的纤维以及不超过成品总重量的2%、可以起到抗静电作用的金属纤维和含有的其他纤维不需要在纤维成分中列出。
多组分纺织产品
  1. 含有两种或多种不同的纺织专件的纺织产品需要在标签或标识中说明每种纤维成分的含量
  2. 如果两种或多种纺织产品具有相同纤维含量并由同一个制造商制造,可以只贴一个标签或标识。
含有来源于动物的非纺织成分的纺织品 若使用源自动物的材料,必须在“含有来源于动物的非纺织成分”的纺织品上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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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新闻—亚洲地区



更新——日本对纺织品中偶氮含量的限制规定

2015年7月,日本卫生劳动福利部颁布第124条部长条例,将偶氮化合物定为危险物质,规定24种芳香胺类含量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检测下不得超过30毫克/千克。

此范围内的家用产品包括:

24种芳香胺类已在行业新闻概要2015年5月第2期中列出。

This summary is not intended to be exhaustive nor should it be construed as legal advice.